新竹市東區高峰國小十週年校慶「創意LOGO」票選實施計畫
商標設計參考
教育類標誌設計參考
壹、 依據:本校十週年校慶系列活動實施計畫。
貳、 目的:
一、
鼓勵學生創作,培養學生創造的能力。
二、
重視智慧財產權,培養學生欣賞的能力。
三、
選出本校十週年校慶「LOGO」,印製於校慶文宣及各項紀念品,可凝聚共識。
參、 原則:
一、
設計圖案應與本次校慶相關,並以向日葵為主題。
二、
投稿應用本校印製之設計稿紙(可自行影印,但應相同大小)。
三、
圖案不限色彩,但以方便印製於帽子、衣服及文宣上為初選原則。
四、
圖案上不可留有名字字樣。
肆、 辦法:
一、
時間:即日起至103年9月30日止,接受投稿;103年10月1日由教務處邀請初選委員初選10件候選作品;103年 10月2~6日公告候選作品;103年10月7日進行投票;103年10月9日公布票選結果。
二、
對象:凡本校學生均可投稿,本校師生均可投票。
三、
方式:
1.
由教務處印發設計稿紙(如附件)予全校學生,並於期限內設投稿箱,供學生投稿。
2.
由教務處將投稿稿件照相後公告於學校網站,並張貼於布告欄公開閱覽。
3.
由教務處印製選票發予全校師生,設置投票箱供師生投票。
伍、 獎勵:
一、
票選結果前三名作者依序發予2000元、1000元及500元禮券。
二、
投給第一名作品的選票中抽出5位幸運者發予精美禮品一份。
陸、 經費:請學生家長會編列預算支付。
柒、 附註:
一、
第一名作品訂為本校十週年校慶LOGO,作者應無條件同意學校使用。.
二、
本計畫陳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新竹市東區高峰國民小學十週年校慶「創意LOGO」設計稿
票選編號
(由教務處填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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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圖案
(請勿出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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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案涵意(100字以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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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者班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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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者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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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於103年9月30日前投稿至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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